訊息公告
2025/04/22
【轉知】有關勞動部114年3月13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202304號函處分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股份有公司自114年5月5日至114年11月4日止,停止從事就業服務業務6個月之處分,勞動部同意停止執行至本案行政院訴願決定之日起2個月止,請查照。

說明:依據訴願法第93條規定及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114年3月21日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收文日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