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公告
2025/07/08
【轉知】「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申請書表,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8743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一、 為確認外國人在臺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勞雇契約性質,以維護外國人在臺勞動權益,避免相關爭議情事,於外國專業人員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申請書表新增契約性質欄位供雇主勾選。
二、 另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前於113年8月26日修正第54條規定將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期間延長為1年,為明確相關工作許可失效及有效性情形,修正書表相關注意事項說明文字。
三、 相關申請書表更新並置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請自行更新下載。
勞動部 令
(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