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5/10/28
【轉知】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移工請領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相關保險給付時,請雇主逕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請領手續一案,請查照。

一、 依據本部勞工保險局114年9月16日保職補字第11460237990號函辦理。


二、 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2條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投保單位應為所屬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三、 移工因發生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險事故,申請保險給付時,實務上有雇主請仲介機構協助,然該機構將案件再轉介勞保代辦業者,使其從中抽取高額佣金,侵害移工權益甚鉅。為遏止是類案件再度發生,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加強宣導移工請領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相關保險給付時,應由投保單位(即雇主)逕洽本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四、 此外,為避免移工因語言隔閡不了解自身權益,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下稱直聘中心)網站(https://dhsc.wda.gov.tw/)「非就業服務事項專區」已將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各項給付請領資格、給付標準、請領手續、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及常見問答等翻譯為四國語言(英、印、泰、越),請協助向移工宣導,移工如有上開保險給付申辦相關疑問,亦可撥打直聘中心四國語言免付費電話(0800-665-800),直聘中心並提供三方通話即時翻譯服務,協助移工臨櫃申辦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