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辦法請於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瀏覽下載。
二、 為利於彙辦,請將上述修正意見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送至本署承辦人(e-mail信箱:yslee5566@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