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5/12/31
【轉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工作許可申請書表」,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19764A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一、 因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15年1月1日生效施行,新增外國人於最近5年內取得教育部公告世界大學排名前二百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位者,得逕向本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爰訂定旨揭書表,以利申請事宜。
二、 相關申請書表更新並置於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請自行下載。
勞動部令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