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6/08/11
【轉知】「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5050642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一、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雇聘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申請第2類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依「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下稱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應備地方政府開具之無違反勞動法令證明書。


二、 依上,旨揭書表業配合修正,檢送修正後之雇聘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



勞動部令
(2026/08/11)
附件一
(2026/08/11)
附件二
(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