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6/10/20
【轉知】「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2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50513656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一、 按「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業經本部(即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4年10月21日訂定發布,配合實務作業所需,期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1次於115年3月20日修正發布。
二、 為強化履約外國人在臺管理並保障外國人權益,增列申請外國人來臺履約應備文件,爰配合修正旨揭規定。
勞動部令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