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川普政府301條款新關稅政策對我國產業之影響
文:林俊宏(逢甲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公司治理中心主任)
川普政府第二任期以來,美國貿易政策呈現明顯的「關稅化」、「產業政策化」及「國家安全化」趨勢。美國不再單純將關稅視為保護國內產業或降低貿易逆差的工具,而是逐步將關稅與製造業回流、供應鏈安全、政府補貼、結構性產能過剩、強迫勞動及國家安全等議題結合。其中,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Section 301)重新成為川普政府調整全球貿易秩序的重要政策工具,尤其是今年以來根據301條款進行新的調查將引發新一輪的產業衝擊。
一、301條款的制度背景
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是美國處理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的重要法律依據。如果美國認定外國政府的政策、措施或行為相關貿易措施具有不合理、歧視性,或對美國商業造成負擔或限制,美國可以進行調查並透過協商要求外國政府改善,並在特定情況下採取包括加徵關稅在內的貿易措施。
301條款與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救濟措施有相當大的差異,301條款包括範圍更廣,例如外國產業政策、單一產品生產結構、雙邊貿易模式、對美國商業的影響等,都可以引用301條款進行調查。川普第一任期的貿易政策,核心調查對象主要是中國,現在政策明顯更加複雜,川普第二任期更進一步把301條款擴展為重新調整全球製造業及供應鏈秩序的工具,欲處理中國產能過剩、全球供應鏈安全、強迫勞動、美國製造業回流、美國巨額貿易逆差、關鍵產業與國家安全等問題,這使301條款具有非常強烈的「國家政策」色彩。
二、301條款最新發展方向
2026年美國在301條款政策上出現新的與臺灣最直接相關方向,可以區分為包括強迫勞動與結構性產能過剩等主要方向。
(一)「強迫勞動」調查
2026年3月,美國對60個經濟體啟動301條款中強迫勞動(Forced Labor)相關調查,核心問題是這些經濟體是否能有效禁止並執行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制度。美國認為若一個國家未能有效阻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入其市場,就可能形成不公平成本優勢,進而扭曲國際貿易。7月23日,美國對相關經濟體課徵10%或12.5%的301關稅,涵蓋約99.4%的美國進口。臺灣、日本、韓國、瑞士及歐盟等部分經濟體依產品及制度條件適用10%或12.5%的MFN淨額方式計算,並存在豁免商品。這項調查代表美國己經開始把另一國家的進口監管制度直接轉化成關稅問題,美國可以直接從國家層級認定某個國家的制度是否能有效阻止相關產品進入供應鏈,也彰顯出美國要開始針對「供應鏈的國家責任」進行施壓的重要訊號。因此,即使企業本身遵守法律,也可能因為上游供應商、第三國原材料、中間商而受到供應鏈風險影響,這意味著企業未來必須建立更完整的供應商盡職調查,未來出口美國的企業,需要更加重視產品分類、原產地、供應商來源、強迫勞動風險、供應鏈文件保存、反規避風險、美國海關查核,未來企業經營模式也不能只仰賴政府關務部門指引,而會逐漸成為企業未來整體供應鏈規劃策略,也會增加臺灣企業的法遵成本。
(二)「結構性產能過剩」調查
美國同時也對包括臺灣在內的16個經濟體啟動結構性產能過剩(Structural Overcapacity)調查,主要目的是處理其他經濟體的產能及生產過剩對美國製造業所造成的影響,並配合川普政府推動關鍵供應鏈回流美國。該項調查與傳統301最大的不同,在於不是單純尋找某個國家有沒有違反某一項貿易規則,而是藉此觀察一個國家是否形成結構性產能過剩,美國尤其關注大量或持續性的貿易順差,以及產能閒置或過剩等現象。美國調查後認為臺灣對美國長期享有巨幅貿易順差,並指出臺灣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半導體、電子、機械、資訊科技等產品,雖然美國並不直接宣告臺灣有違規產能過剩的情形,而是以臺灣的出口與產業結構作為存在結構性產能過剩證據之一,進一步展開調查。現在美國的政策標準正在發生變化,未來美國將更關注臺灣產製品出口數量的增長比較、是否受到政府政策支持、是否形成全球產能集中、是否造成美國企業受到壓力等核心問題,臺灣過去最成功的出口導向模式,未來反而可能成為美國貿易政策檢視的對象。
三、臺灣產業應有之態度
過去臺灣產業在建立全球化連結時的主要核心是成本考量,但現在企業必須同時考慮關稅、政治風險、原產地、供應鏈、強迫勞動、國家安全等問題。因此最低製造成本不再等於最低總成本,企業未來應該計算生產成本、關稅、供應鏈乃至於法規及政治風險等成本,才能得到真正的總體成本。未來美國透過301條款更可能要求企業的主要製程、核心零組件、實質附加價值等關鍵指標,而不能簡化成以前在包裝、簡單組裝、貼標籤等在認定產地上,若屬於洗產地的情形,就可能面臨美國海關的原產地及反規避問題,而不只是換國家貼標籤,必須真正改變生產鏈。
臺灣高科技產業具有高度不可替代性,是臺灣產業最大的優勢,但也將面臨最大的政策壓力。在半導體產業上,若美國對臺灣先進半導體供應鏈全面採取高關稅,可能反過來傷害美國自己的AI、資料中心及科技產業,所以更合理的政策推測是美國希望臺灣企業投資美國並增加美國在地產能,而不是完全離開臺灣,未來比較可能形成臺灣專注在研發、先進製程、核心技術方面,而美國在戰略產能、客戶支援、國防及AI相關需求等領域與臺灣產業合作結合。因此,301對半導體最大的影響,可能不是單純的出口量,而是資本支出地理位置重新配置。其次,臺灣AI伺服器供應鏈具有高度集中優勢,但是美國在地AI需求就高度集中,因此美國可能要求伺服器及AI設備的部分製造、組裝、測試及服務更加靠近美國市場,這會使AI伺服器產業成為臺灣企業赴美投資的重要領域。
相較於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傳統製造業的衝擊可能更為直接,例如工具機企業如果面臨10%額外成本,企業就會面臨毛利下降,如果企業完全將關稅轉嫁於客戶,客戶可能轉向東南亞或墨西哥等國採購。因此傳統產業的長期解方是產業升級,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由成本競爭轉向技術、品質、品牌等方面的競爭,使產品具有不可替換性。另外,此波調查對臺灣中小企業的衝擊也很大,大型企業可以透過赴美投資、建立美國工廠、聘請律師、建立關務團隊、重新設計供應鏈來因應,但是臺灣眾多中小企業在產能規模受限下,將迫使中小企業必須提高技術門檻,讓產品不可輕易被替代,或者尋找海外合作夥伴,共同建立海外生產基地,甚至成為大型臺灣企業的供應鏈夥伴,透過大型企業海外布局進入美國都是可行方案。因此臺灣企業面臨的是美國既希望使用臺灣技術,又希望臺灣企業提高美國在地生產,所以臺灣未來不能只做出口商,而必須逐漸成為全球化企業。臺灣企業未來發展方向應該保留核心技術、研發、高附加價值製程、關鍵零組件、供應鏈控制能力,而把部分製造、最終組裝、低附加價值生產分散到東南亞、墨西哥、美國等市場,這樣才能兼顧成本及技術控制、供應鏈安全。
四、政府應調整之措施
因為美國希望臺灣增加赴美投資並強化美國供應鏈,未來政府的角色不能只是進行關稅談判,政府未來工作應該建立更完整的臺美經貿政策交流架構,以投資與供應鏈合作換取市場穩定。首先,政府可以建立301產業風險監測系統,對每一項主要出口產品分析美國市場占比、美國對臺灣貿易逆差、全球及美國本土產能、原產地風險、強迫勞動風險。如此可以在美國真正啟動調查之前,就找出高風險產業。再者,政府可以爭取臺美關稅制度長期穩定化,避免我國企業面臨不斷更改的關稅稅率,使政策不確定性造成成本大幅增加。政府也可以爭取更多產品豁免,尤其是半導體、AI設備、關鍵電子零組件等美國供應鏈高度依賴產品,並建立供應鏈追蹤制度,協助企業因應強迫勞動、原產地、反規避等調查。另外,政府與產業界可以推動建立臺美產業合作機制,將關稅談判升級為產業合作談判,並協助最脆弱的中小企業進行海外布局,提供法律稅務、投資融資、產地認定等支援。
五、結論
此次301條款的調查已經不再只是美中貿易戰工具,而正在成為美國重組全球供應鏈的措施,更深層的變化是美國正在重新定義全球供應鏈的配置方式,並要求主要貿易夥伴在產能、投資、勞動、原產地、供應鏈安全及製造布局等方面作出調整。川普政府301政策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美國現在推動的是安全韌性、產業自主與國家利益優先,這代表全球化正從「效率型全球化」轉向「安全型全球化」。對臺灣而言,最重要的是臺灣如何利用美國重新調整全球供應鏈的機會,提高自己在全球供應鏈中的不可替代性。臺灣真正的優勢是科技製程、供應鏈整合、企業彈性及全球客戶關係。因此臺灣未來最合理的產業模式應該是臺灣掌握研發與核心技術、東南亞及其他地區分散製造、美國市場在地化生產與服務、形成新的全球供應鏈架構。臺灣目前所面臨的最大危機是美國貿易政策不確定性,特別是正在進行中的「結構性產能過剩」調查。因此,臺灣產業真正的因應方向應該如何利用這一波全球供應鏈重組,把臺灣從高科技產業的製造基地提升為全球技術與供應鏈控制中心,這才是最新301條款調查對臺灣最深層的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