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全球淨零排放目標下環境部之施政重點方向

全球淨零排放目標下環境部之施政重點方向

文:薛富盛(環境部部長)

全球因應氣候變遷風險追求淨零排放

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持續升高,全球平均溫度屢創歷史新高,依世界氣象組織(WMO)最新報告,2023 年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年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高出1.4 °C,我們正親眼目睹氣候變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影響世界各地。而臺灣年平均氣溫在過去110年(1911年至2020年)上升約1.6℃,且近50年呈現加速趨勢,暖化加劇導致極端高溫日數增加,乾旱與極端降雨發生頻率增加,颱風強度增強,所帶來的環境衝擊亦更加顯著。

依今(113)年1月世界經濟論壇(WEF)發布之 2024年全球風險報告, 未來10年十大全球風險中就有5項屬環境與氣候變遷相關,其中極端天氣事件、地球系統發生重大變化名列前兩名。   面臨氣候變遷為全球最嚴峻環保議題,國際上已有超過150個國家宣布達成淨零排放目標與時程。

環境部組改積極因應氣候變遷

環境部於112822日成立,目的係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及我國環境品質提升需求,並將2050淨零轉型政策推動納為主軸,調整工作任務由污染管制轉變為預防管理,政府從「自然資源經營管理」轉變為「積極因應全球環境情勢,創造臺灣轉型機會」,透過整合事權擴增業務,期能系統性處理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環境品質管理及強化環境科研等五大環境議題。預期達成下列目標:

一、積極因應氣候變遷,強化我國政策擬定推動及執行,落實階段管制目標管考作業,因應國際碳關稅及供應鏈減碳趨勢,加速推動碳定價、強化碳盤查機制,尋求減碳技術及策略,降解國際壓力並協助我國產業轉型。

二、落實循環經濟、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透過統籌各部會再利用管理權責、徵收基金推動資源循環、廢棄物再生能源、盤點分析廢棄資源,推廣循環採購永續消費及產品友善化設計等新增作法,達到減少原生物料使用、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減輕環境負荷並逐步邁向資源永續循環零廢棄目標。

三、擴大化學物質管理標的為我國運作之化學物質,達「源頭管理延伸邊境、減少斷點防堵違法」、「串聯統整防災資源、強化應變減少災損」、「危害資訊完整傳遞、降低健康風險暴露」及「資源永續無毒轉型、接軌國際公約管理」等目標。

四、強化數位科技環境執法,運用智能化及互聯網多元處理一般廢棄物,精進管理環境清潔衛生,透過提升調查整治技術驗證及增加土壤及地下水復育及碳匯能力,永續經營土水資源;加強污染源管制,打造低風險的生活環境,發展健康永續社區。

五、發展氣候變遷與資源循環研究,精進環境風險評估與治理科技,促進淨零轉型與培育專業人才,結合全國研究資源建立環境智庫,提供長期穩定的整體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支援。

環境部處理因應氣候變遷事務之單位,除下設「氣候變遷署」專責氣候變遷因應業務外,「資源循環署」負責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淨零綠生活」關鍵戰略由環境部綜合規劃司主辦,「國家環境研究院」也成立「氣候變遷研究中心」,支援氣候變遷科學研究量能。此外,行政院永續會下設有「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負責協調推動跨部會氣候變遷因應事務,亦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擔任幕僚整合推動。

環境部揭牌儀式中蔡英文總統特別提出環境部肩負的三大課題,分別為統籌氣候變遷政策與建立碳費機制;資源循環管理要將過往著重後段污染防制,提升到前端設計與規劃以達成零廢棄;並強調重視科技研發能力,共同與國科會以科技做為氣候變遷與環境治理的後盾。

我國已啟動淨零轉型關鍵行動

臺灣已接軌國際展開一系列的氣候行動,從總統110年宣布我國2050淨零轉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統籌各部會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在科技研發及氣候法制兩大治理基礎上,加速推動能源、產業、生活及社會等四大轉型工作。另同時啟動「淨零科技方案(2023~2026)」,投入在永續及前瞻能源、低(減)碳、負碳、循環、人文社會科學等五大領域,落實淨零科技研發與執行。

這不僅是逐步實現淨零永續社會,對於我國為出口導向經濟體,也是經濟產業政策,協助企業提前布局滿足供應鏈與全球綠色倡議要求,以及加強發展本土優勢技術,引導產業綠色轉型更具競爭力,帶動新一波經濟成長的動能。

112年起我國氣候行動全面加速,2月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4月行政院核定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6月地方減量執行方案全數核定、8月組改成立環境部、10月行政院核定調適行動計畫、11月行政院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迄今年2月底,已完成該法施行細則、排放量盤查與查驗、建立減量誘因等7項子法之發布,作為強化氣候治理基礎,以及碳費徵收之配套措施。

我國將邁入排碳有價

氣候法導入碳定價此項國際間公認有助於減碳之重要機制,促使溫室氣體排放外部成本內部化,鼓勵清潔技術及永續產品的發展,促進實質減量。

我國碳費制度將依國家減量目標,分階段逐步推動,環境部1121229日發布「碳費收費辦法」相關草案架構及規劃,初期將以年排放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業及製造業為徵收對象。另11212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預計113年第1季召開費率審議會,依氣候法綜合衡量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情形及減量效果等因素,以及國際碳定價實施情形及我國產業競爭力等進行審議,並送本部核定公告費率。

「碳費是經濟手段而非財政工具」,徵收目的是為促進實質減量,因此,氣候法也設計碳費徵收對象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有效減少排放量達到指定減量目標者,即可適用優惠費率,以促進加速且更大幅度溫室氣體減量;另碳費徵收對象得以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以降低碳費繳納總額,以促進碳費徵收對象「以大帶小」,協助非徵收對象共同進行溫室氣體減量。

我國將務實推動碳定價制度,運用氣候法之多元碳定價工具,促進國家整體之實質減量。在推動進程上,優先採用徵收碳費機制為主,鼓勵事業採行具體減量措施能實質減量,接著,再跟隨國際趨勢,滾動式檢討精進,建立中長期更完整的碳定價機制。

環境部攜手企業淨零轉型

全球在後疫情時代下,氣候變遷成為國際共通語言,各國必須提出更強而有力的氣候行動,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威脅,此外,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已於11210月上路試行,以及越來越多國際供應鏈要求碳中和,在面對國際嚴峻的碳管制下,雖是危機,也是國家的轉機,我國已強化國家減碳策略,協助產業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

環境部將在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氣候法建構的基礎,以及升級的組織量能下,攜手各界共同減碳,並期盼工商企業界能齊心投入,積極因應全球環境情勢,共同邁向淨零永續韌性家園。